索引号: | G0F001-0202-2025-00010 | 成文日期: | 2025年5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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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效时间: | 发文字号: | 延政〔2025〕17号 | |
发文机关: | 优德体育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5年06月06日 |
有效性: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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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德体育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5年县本级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延政〔2025〕17号
为维护法制统一和权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226号)、《新乡市司法局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实施方案》(新司办〔2025〕5号)有关规定和要求,对以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清理情况公布如下:
一、《优德体育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长北线建设控制区管理的通告>》(延政〔2003〕67号)等80份行政规范性文件确认继续有效。
二、对《优德体育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区绿化管理的通告>》(延政〔2004〕49号)等8份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修改。
三、《优德体育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县管河道堤防及工程设施管理的通告>》(延政〔2003〕71号)等32份行政规范性文件宣布废止。
四、《优德体育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优德体育城市规划区内自备井查封及征费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延政〔2010〕79号)等12份行政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
本决定予以确认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有关实施部门应当做好跟踪评估工作,及时提出修改、宣布废止、宣布失效的建议,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有效。
本决定规定需要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修改内容应当在本决定公布之日起施行。
本决定规定宣布废止、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得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并切实做好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废止后的后续管理工作。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此前相关规定与本决定不一致的,以此决定为准。
附件:1.优德体育人民政府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共80件)
2.优德体育人民政府决定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共8件)
3.优德体育人民政府宣布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共32件)
4.优德体育人民政府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共12件)
附件1:优德体育人民政府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docx
附件2:优德体育人民政府拟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docx
附件3:优德体育人民政府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docx
附件4:优德体育人民政府宣布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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