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我县召开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暨农村集体“三资” 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动员会。县领导李中耀、李卫国、巩红敏、朱彬、张凤琴、崔文明、张胜前出席会议。
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李卫国传达了上级对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和“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有关精神。
副县长张凤琴通报了全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调研指导情况,宣读了《开展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会议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专项整治的重大意义。管好用好乡村振兴资金和农村集体“三资”,关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农民切身利益和农村稳定。要从政治和全局高度出发,通过规范管理、堵塞漏洞、提高效益,把有限的资金资源用在刀刃上,为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实保障。
会议要求,要坚持问题导向,准确把握专项整治的重点任务。各乡镇(街道)、各部门严格依照方案推进工作。一是全面摸清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状况和农村集体“三资”底数;二是围绕财政惠农惠民补贴资金使用监管等八个关键领域排查问题;三是强化整改落实,建立问题清单并实施销号管理;四是加大执纪力度,严查违纪违法线索,曝光典型案例;五是健全完善乡村振兴资金使用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体系;六是推动整治成果转化与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相结合,发展壮大集体经济。
会议强调,要强化组织领导,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专项整治工作专班负责统筹协调,各乡镇(街道)落实主体责任,县委农办牵头,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多部门协同配合。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加强督导,实行周调度、月通报机制,对工作不力者进行约谈,对问题突出且整改不到位的予以追责。同时,充分利用媒体宣传整治意义,畅通举报渠道,凝聚全县合力,为农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