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营造整洁、优美、宜居的城市环境,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河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填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新乡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县实际,经县政府研究,现将优德体育中心城区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区域通告如下:
本《通告》所称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区域,是指县中心城区内已成片开发建设,市政公用设施和城市服务已基本具备的建成区域。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区域,参照适用城市管理领域内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章的规定。
一、具体范围
县主城区:东至六支渠、西至文岩渠、南至六支渠、北至规划1号路合围区域。
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南区东至盐厂桥、西至堤中路、南至文岩三支渠、北至文岩故道渠;北区东至经十八路、西至经十一路、南至南环路、北至菏宝高速。
二、主要道路
经向道路:东安大道(延安大道至金桥学校)、科技街、棣东街、南大街、北大街、建设街(卫生至规划1号路)、温州商业街、文化街、健康街、崇文街、西安大道、龙潭街、民安街、西环路、玉湖西路。
纬向道路:人文路、延安大道(东安大道至西安大道)、利民路、东大街(十字街至六支渠)、西大街、湘泉大道(西安大道至西环路)、卫生路、人民路(六支渠至西安大道)、胜利路、小康路、永安大道、平阳路、平安大道(六支渠至西环路)、平阴路。
三、管理职责
县城市管理局负责做好主城区实行城市化管理区域内主要道路及道路两侧和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区域内的城市管理工作。
街道办事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做好除上述城市化管理区域以外和主要道路以外区域的城市管理工作。
县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相关工作。
四、其他区域
其他乡(镇)、街道办事处需要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区域由县人民政府另行划定。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城市规划建设的拓展,县中心城区实行城市化管理区域需要调整的,县政府将依法适时调整公布。
本通告自2024年5月1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