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事项:关于对优德体育城北高级中学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审批
优德体育城北学校:
我局行政窗口于2021年4月22日受理你单位报送的《关于呈送<优德体育城北高级中学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请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及配套法规、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
优德体育城北高级中学建设项目工程位于新乡市优德体育民安路以东、规划3号路以北、民生路以西,项目中心坐标东114°10′47.48233′′,北纬 35°10′16.86213′′。北侧紧邻1号路(规划路),南侧紧邻3号路(规划路),东侧紧邻民生路,西侧紧邻民安路,属新建社会事业类项目。
本项目永久总占地面积99467.06m2,总建筑面积88501.98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76008.41m2,地下总建筑面积12493.57m2,建筑物基地面积19045.11m2,绿地率38.56%,容积率0.76,建筑密度19.15%,主要建设内容包括4栋教学综合楼、1栋综合楼、1栋师生餐厅、2栋学生宿舍楼、1栋教师宿舍及学生宿舍综合楼、1栋报告厅、运动场、门卫及相关配套设施。
本项目由建筑物区、道路广场区、景观绿化区等3部分组成。该工程总占地面积9.95hm2,全部为永久占地。项目总挖方量5.42万m3,总填方量8.35万m3,借方2.93万m3,无余方。
本项目总投资150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为10500万元,该项目已于2019年10月开工,计划于2021年10月底完工,建设工期为25个月。
2021年3月31日,优德体育水利局组织专家对《优德体育城北高级中学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了技术审查,并提出了审查意见。编制单位经修改补充完善,完成了《优德体育城北高级中学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以下简称《方案》)。经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现就《方案》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批复如下:
一、《方案》总体意见
(一)同意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基本同意设计水平年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总治理度达到95%,土壤流失控制比达到1.0,渣土防护率达到98%,林草植被恢复率达到97%,林草覆盖率达到27%。
(二)同意本阶段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9.95hm2。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
(四)基本同意本项目水土保持估算总投资901.93万元(包括主体工程投资758.53万元,方案新增投资143.40万元),其中水保防治费797.47万元(其中工程措施投资94.63 万元,植物措施投资650.72万元,临时措施投资52.13万元),独立费用53.40万元(其中水土保持监测费21.12万元、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费15万元),基本预备费51.05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免征。
二、生产建设单位下阶段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切实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加强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质量。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征占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
(二)严格按照水利部相关要求,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按规定向我局提交监测实施方案、季度报告、年度报告及总结报告。
(三)延津县水利部门要依法加强监督检查;建设单位要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各级水利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本项目工程如发生重大变化,应及时补充或重新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如需做出重大变更,也须报我局批准。
(五)你单位自接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与我局联系及时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六)工程投入运行之前应向我局申请组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优德体育水利局
2021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