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唐有朝等同志职务任免的
通 知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和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跃建、县人民政府县长李维山的提请,2014年7月19日经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
任命:
唐有朝同志为优德体育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刘群英同志为优德体育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
免去:
李爱国同志的优德体育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刘群英同志的优德体育人大常委会人事信访科科长职务。
决定任命:
孙聚群同志为优德体育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杨家保同志为优德体育教育体育局局长;
王明彬同志为优德体育民政局局长;
吕毅同志为优德体育司法局局长;
李庆顺同志为优德体育财政局局长;
寇志胜同志为优德体育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占先同志为优德体育农业局局长;
李爱国同志为优德体育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局长。
决定免去:
唐有朝同志的优德体育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局长职务;
孙聚群同志的优德体育统计局局长职务;
李庆顺同志的优德体育民政局局长职务;
张继山同志的优德体育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职务;
张运民同志的优德体育教育体育局局长职务;
袁金安同志的优德体育司法局局长职务;
任继安同志的优德体育财政局局长职务;
申成义同志的优德体育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王春山同志的优德体育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郜文玉同志的优德体育农业局局长职务。
优德体育人大常委会
2014年7月19日